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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工商局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在全市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
点击变大小: 【大】 【中】 【小】 发布日期:2009-06-01 来源:2009-06-01 08:57:00.0

根据省局《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要求,宝鸡市工商局在抓好省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推行行政指导骨干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借鉴福建泉州推行行政指导的成功经验,日前紧扣系统实际出台了系统性和操作性都较强的具体实施意见,在全市工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

宝鸡市局的实施意见在明确行政指导的涵义、推行行政指导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方式内容的同时,系统性地提出了推行行政指导的主要范围、程序规定、配套机制、具体步骤和监督措施。

他们把主要范围概括为在五个方面推行五项指导制度,即在服务发展方面,围绕“亲情服务、排忧解难、积极扶助、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行扶持发展助导制;在市场准入方面,围绕“信息公开、申办指导、到期提醒、退出指引”的总体要求,推行办理登记教导制;在巡查监管方面,围绕“苗头预警、导出盲区、规范经营、促进守法”的总体要求,推行规范经营劝导制;在查办案件方面,围绕“注重教育、轻违告诫、防止反复、体现长效”的总体要求,推行查处违法疏导制;在消费维权方面,围绕“强化普法、提升意识、促进自律、推进维权”的总体要求,推行提升意识引导制。

在程序方面,该局明确了行政指导程序的一般规定,体现了行政指导程序灵活多样、简便有效、富有弹性的特征,以及公正、公平、公开和民主的一般程序特点。同时根据行政指导影响的大小,将其分为一般行政指导项目和重大行政指导项目两类,明确了实施一般行政指导说服、合作、辅导、采纳四个主要步骤,以及实施重大行政指导一般需要经过的立项、审议、具体实施、效果评估等四个程序。

为促使行政指导常态化、业务化、长效化和规范化,他们推出了五项成套的工作机制,即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细化分解行政指导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动力机制,以项目带动行政指导及工商业务的拓展;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和广大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指导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内部监控,保障行政指导成效。

立足防止行政指导出现偏差,该局提出了推行行政指导的监督措施,明确了层级监督与自我监督相结合、主动监督与受理投诉相结合、纠错与教育相结合、监督与促进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各级的法制机构是行政指导的监督机构及其主要职责,同时明确了监督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在市局印发指导性实施意见的基础上,他们要求各县(分)局结合各自实际,出台实施方案,6月底前将行政指导工作推开,并积极探索实践,完善相关具体意见和配套文书、表格,稳健地把行政指导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对于各县(分)局好的做法和经验,市局将及时进行总结和提炼,并通过一定形式向全系统推广。三季度,市局选择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分)局召开行政指导工作会议,整体规范和提升全系统行政指导工作水平。

为保障行政指导工作在全系统扎实有效地推进,他们要求系统各级加强培训,提高开展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立足职能,注重行政指导与工商业务的有机融合;统筹安排,发挥行政指导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同时,配套印发了行政指导申请记录、告知书、立项审批表、有关事项审批表、意见书、反馈表等8种行政指导文书式样;建立起了重大行政指导项目备案制度,要求各县(分)局于次月5日前将本局上月实施的重大行政指导项目书面报送市局。   (宝鸡市局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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