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宏林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参加2008年度企业年检。期间,镇坪县工商局多次送达书面通知,并通过地方媒体予以公告,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企业仍未参加年检。县局考虑到水电开发是镇坪县的支柱产业,没有简单处置,而是深入调查走访,找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详细告知其违法行为和后果,再次责令其限期到工商局办理年检手续。
在工商部门的耐心教育和疏导下,该企业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2010年1月25日到工商部门进行了补检,并自觉接受了相应的行政处罚。镇坪县局对企业一般违法行为一贯坚持重教育,轻处罚,对这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检企业的处理,是该局强化行政指导,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镇坪县局 张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