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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工商局三项措施深化春季红盾护农活动
点击变大小: 【大】 【中】 【小】 发布日期:2010-03-09 来源:2010-03-09 15:26:11.0

入春以来,安康市工商局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局和省局的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把住三个关口。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各县分局对辖区农资批发资格进行重新认定,合理布局农资零售网点。加强对农资经营户的资格审查,将农资零售网点的经营期限只核定一年,年初根据农资经营户的申请和工商所管片人员的调查,经县局审核后,重新确定其零售经营资格。二是严把市场交易关。积极引导农资经营批发商和零售商签订购销合同,严禁经营者擅自从无批发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货,禁止批发商向无照经营者提供货源。三是严把流通领域质量关。抽查批发商每一个批次的农资的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对集镇农资零售店和农村网点的农资商品进行质量抽检,坚决杜绝假劣农资流入市场。

2、完善两项制度。一是农资市场管理巡查制度。要求各工商所必须严格按照巡查制的要求,分片划段、责到人,定期巡查,偏远网点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二是完善农资经营自律制度。督促经营户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充分发挥经营者自检、自管、自律作用,增强诚信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3、畅通一条渠道。各县分局通过发放资料和上门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农资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农村“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掌握农民群众所用农资的来源、品种和价格、畅通农民申诉举报渠道,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安康市工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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