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 承担省政府政务大厅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和各类企业、公司的注册登记职能;依照有关法规和规定,负责由省工商局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其它企业及企业集团的注册登记,审定、核准、颁发证、照,实施企业年检;审核全系统应由省工商局核定的各类企业,公司名称,申报并转报国家工商局管辖的各类企业名称。核定财政全额拔款事业编制30名,处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2、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管理分局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由省工商局管理的各类有形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管有关消费品市场,旧机动车辆和汽车等生产资料市场,配合有关部门对建筑、房地产、劳务、科技、证券等生产要素市场进行监管;对监管的有形市场的各类经济主体,依法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收取市场管理费;查处市场内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管辖市场的交易秩序。核定财政全额拔款事业编制21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3、市场服务指导中心
4、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所
5、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6、省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7、省广告协会
8、陕西省消费者协会 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主要职能为:
一、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 参与有关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 受理消费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四、 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提请鉴定部门鉴定;
五、 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六、 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出诉讼;
七、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媒予以揭露、批评。
9、消费者导报社
10、工商与市场杂志社
11、陕西省工商企业服务中心 是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从事企业注册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企业服务中心的业务范围是(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陕价涉发(1993)53号》):
一、向国内企业、三资企业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政策、法律、业务咨询、信息服务;
二、受托代理,代办企业(私营企业、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筹建登记、名称登记、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以及注销登记的申请业务;
三、提供企业及组织形式的设计、查询;
四、受托起草企业章程、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五、受托承担企业的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顾问及其联络员;
六、受托编辑发行全省企业注册登记公告汇编;
七、受托对企业法人以及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八、开展国内外有关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咨询服务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交流;
九、证照复印、软件设计、过膜。
陕西省企业服务中心将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12、省发展非国有经济办公室
1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是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领导下,以研究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为主要任务的群众性团体。研究队伍主体为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专家、教授、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是经省民政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社团组织,法定代表人、学会会长由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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